【导语】2017北京海淀区纪委区监委机关、派驻机构选调干部30名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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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编制空缺情况,按照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海淀区纪委区监委机关、派驻机构决定开展2017年公开选调干部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和数量
面向全市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行政编制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选调科员30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放宽至副主任科员,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主任科员。
公开选调不设具体岗位,统一比选,择优选调。选调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选调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比例相应核减后确定选调人数。
二、资格条件
(一)选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信念坚定、敢于担当、清正廉洁;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遵纪守法,依法办事;勤奋敬业,作风优良;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
5.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6.熟悉经济、金融、审计、财会、法律、组织人事等业务,或具有纪检监察、政法机关及其他党务、行政部门工作经历;
7.思维敏捷、思路清晰,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
8.身体健康;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述工作经历截止时间均为2017年6月30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尚在任职试用期内的;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正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选调采取个人自荐的报名方式,报名人员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后,通过电子邮箱进行报名,填写《海淀区纪委区监委机关、派驻机构2017年公开选调干部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1),连同本人免冠照片、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或照片)、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或照片),发送至电子邮箱hdgkxd@163.com。海淀区纪委区监委机关在收到报名邮件的48小时内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将通过邮件回复“报名成功”,请报名者及时确认。
2.报名时间
2017年7月10日0:00至2017年7月21日24:00。
(二)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综合评价,按照4:4:2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1.笔试(初步定于7月底或8月初,具体通知请关注海淀区纪检监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