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7浙江绍兴市妇幼保健院招聘编外人员10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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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医院工作需要,经上级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及人数
检验科工作人员1名,儿保科工作人员2名,护士6名,药剂科工作人员1名。
二、报考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未发生过违法违纪情况,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3.具体各岗位要求条件
(1)检验科工作人员:要求医学检验技术专业毕业,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学历,年龄30周岁及以下。
(2)儿保科工作人员:要求康复治疗技术专业毕业,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及以下。
(3)护士:要求护理专业或助产专业毕业,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大专学历及以上,或本科学历,具有执业护士资格。年龄35周岁及以下。
(4)药剂科工作人员:要求药学专业毕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年龄35周岁及以下。如非应届毕业生必须具有该专业初级资格。
三、招聘方法和步骤
1. 报名时间:自2017年7月5日起到2017年7月10日17时止(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双休日除外)。
2. 报名地点:绍兴市越城区八字桥直街169号,绍兴市妇保中心行政楼四楼人事科,联系电话:0575-85081556。
3. 综合测试由医院组织,时间另行通知。
4.体检:根据考试成绩总分,从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体检,视作自动放弃。对体检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者,取消其录取资格,并依据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5.聘用:根据综合测试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提交医院研究决定。经公示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经同意后,医院与应聘人员签订五年劳动合同(试用期根据医院规定)。拟聘用人员不按时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
6.薪酬:工资福利待遇按编外用工相关规定执行。
四、有关要求
1. 应聘人员报名时,请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非应届生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护士需提供执业护士资格证书),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2.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执行编外合同用工有关管理规定,严守人事纪律。
原标题:绍兴市妇幼保健院关于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绍兴市妇幼保健院
2017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