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7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选调公务员4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二)资格确认。
1.报名人员根据省科技厅门户网站通知,携带以下材料(复印件为A4纸张)进行现场资格确认:《报名表》一式三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下载打印);近期2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
2.未按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3.选调名额与初审合格人数的比例原则上要达到1:5以上,如达不到比例要求,相应减少或取消选调名额。
4.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现场发准考证。
(三)考试。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结合实际,测试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综合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请关注省科技厅门户网站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选调名额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由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的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综合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度。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请关注省科技厅门户网站通知。
3.考试总成绩的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与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按考察人选与选调名额 1:1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由省科技厅人教处按《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实施。体检合格者,商所在单位同意后,组织进行考察,如考察中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调条件或相关材料弄虚作假等情况,则取消其考察资格,被取消资格的岗位不递补。
(五)公示与试用。拟选调人选在省科技厅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分配到有关处室试用3个月。
(六)试用期满考核与办理调转手续。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在考核试用期间的思想政治表现、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情况的同时,重点考核对所在岗位的适应能力和履行职责的情况。考核范围包括:试用处室主管领导、全体工作人员、综合部门相关人员。经考核合格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调转手续。
五、纪律要求
参加选调考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作弊、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选调资格的,一经查实,予以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其他事项
笔试、面试7天后,在省科技厅门户网站公布各环节入围人员名单(身份证号)。报名时,请按要求认真填写电子邮箱和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电话不通影响选调的,责任自负。凡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均不另行通知,可通过拨打咨询电话查询。
七、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451-82628335
监督电话:0451-82628852
原标题: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选调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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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17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