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湖南:2014年上半年张家界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和《市直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暂行办法》(张组发[2008]4号)等文件规定,市直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下同)拟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下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单位、职位与计划(共10名)
1、市农村经济管理处:工作人员1名;
2、市信访局:工作人员1名;
3、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4、市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5、市工伤保险管理服务局:医疗技术人员1名;
6、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支队武陵源大队:工作人员1名;
7、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文秘人员1名;
8、市供销联社:工作人员2名;
9、张家界经济开发区:财政局工作人员1名。
二、基本条件及加分规定
(一)基本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基本条件,现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并已进行公务员(或参管)登记备案;
2.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含区县)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不含试用期);
4、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
6.符合有关回避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遴选:
1、聘任制公务员(如:法院聘任制书记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具体职位报名条件见《2014年上半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计划表》。表中凡有年龄、工作经历等具体时间要求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4年6月30日。
(二)加分规定
连续且现在仍在乡镇(街道)工作的,从第4年起,每年加1分,不足一年的不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请参加遴选人员4月8日前,持报考职位所需证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参管)登记表、任职文 件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复印件需盖章证明与原件相符,2张近期同底免冠彩照及《报名资格审查表》、《加分申请表》(在张家界政府公众信息网或张家界党建网下 载)到各遴选单位进行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每名报考者仅限报考一个职位。
报名联系电话:市农村经济管理处:市农村工作部人事科8280571;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市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市经信委人事科8295191,办公室8222444;市信访局:办公室8880171;市工伤保险管理服务局:市人社局人事科8281613;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支队武陵源大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科8390211;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人事科8382332;市供销联社:办公室2209780;张家界经济开发区:人事科8591666。
四、笔试、面试
4月19日笔试。原则上每个职位遴选计划数与报名审查合格人数的比例达到1:5方能开考,对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相应核 减遴选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予以取消。市农村经济管理处、市信访局、市散装水泥办、市墙体材料改革办、市供销联社工作人员和市城市 管理行政执法局文秘人员职位的笔试测试公共知识和作文,各占50%。其他职位的笔试只测试公共知识。公共知识命题范围为中组部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 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公共知识成绩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在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含加分)从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原则上达不到1:3比例的遴选职位取消面试。笔试成绩(含加分)及面试对象分别在各遴选单位张榜公布,笔试成绩(含加分)按60%比例记入总成绩。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40%比例记入总成绩。
五、体检、考察、公示与调动
每个职位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各遴选单位分别组织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依次递补。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组织人事部门将在张家界政府公众信息网、张家界党建网进行公示。
公示无异议的,由各用人单位按程序报组织人事部门审批办理调动手续。
咨询电话:市委组织部公务员办8225514
中共张家界市委组织部
张家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张家界市编办
201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