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7江苏海安县纪委监察局公务员遴选5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5)在相关刊物上发表作品的复印件各1份。
提供虚假材料的,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
(三)资格审查
依据遴选条件,县纪委监察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以电话通知为准。遴选人数与报名人数按1:3确定开考,如报名人数不足,则相应调减遴选人数。
(四)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包括笔试(占50%)和面试(占50%),综合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党纪条规基本知识和文字表达能力等,总分100分。
2.面试。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1:3确定面试对象。主要考查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人际沟通等能力,总分100分。
(五)组织考察
综合测试成绩从到低分,按1:1.5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前,考察对象原则上应出具单位同意报名证明。
(六)研究确定拟遴选人选
县纪委常委会根据工作需要,结合综合测试成绩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遴选人选。熟悉纪检监察工作、有办案工作经历、有较强文字综合能力的可优先。
(七)体检
对拟遴选人选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本人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由县纪委常委会研究确定递补人选。
(八)公示
对拟遴选人选在发布信息的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人提出异议,经查实不符合遴选条件的,取消其遴选资格。县纪委常委会视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九)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确定为最终遴选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本简章由县纪委监察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88816506,监督举报电话:88815705。
原标题:海安县纪委监察局公开遴选公务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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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海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海安县委组织部 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