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河南:2014年安阳市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18人简章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四)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市委办公室按拟选调人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人选,市政府办公室按拟选调人数1:1.2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人选。若比例内最后一名出现重分,以笔试成绩高的列为考察对象,若笔试成绩相同,以写作成绩高的列为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由选调单位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查阅本人档案及有关资料,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五)体检
根据招录公务员的体检标准和程序,按照选调职位1:1的比例对拟选调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工作由选调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按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原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进行。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职位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递补的考生出现重分,以笔试成绩高的列为考察、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相同,以写作成绩高的列为考察、体检对象。
(六)公示、试用与办理转任手续
选调单位综合报考者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后,拟转任人员进入选调单位试用3个月。试用期间不办理转任手续。
试用期满后,由选调单位及时组织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附件:
中共安阳市委组织部
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安阳市公务员局
201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