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新疆:2014年喀什地区地直机关、事业单位遴选151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四)面试
每个遴选岗位一般按不低于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面试入闱人员。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能力以及与遴选岗位的匹配程度。面试以用人单位测评为主,纪检监察、组织、人社部门监督指导。
笔试、面试成绩在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
(五)考察
每个遴选岗位一般按不低于1:2、不高于1:3的比例,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由遴选单位提出,由干部管理部门审核确认。考察由遴选单位组织进行,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素养、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对考察对象组织协调能力、业务技能、公文处理能力、计算机操作水平、“双语”水平等可一并进行考察。部分单位需进行专业加试的,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在考察期间自行组织,加试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考察工作结束后,遴选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适用人选。为保证遴选工作质量,对经过严格考察、确无合适人选的岗位,可以空缺。
(六)公示和调动
遴选单位将调入人选报干部管理部门备案,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人员,提供近期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出具的体检结果,体检合格的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它事项
(一)各县(市)、各单位除涉密岗位和特殊岗位工作人员以外,不得限制符合遴选条件的人员报考。
(二)笔试、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对遴选工作中违纪违规的报考人员,取消其遴选资格。对遴选工作中弄虚作假,不认真审核把关的单位和工作人员,按照管理权限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四)地区纪检监察部门对遴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受理有关投诉举报。
(五)本简章由地委组织部、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区公务员局及各遴选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