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7年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7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三)资格审查
选调单位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的,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考生本人,发放准考证。审查未通过的,以电话方式告知考生。经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选调职位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进行考试,未达到比例,相应减少选调职位数。
(四)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文字综合能力、机关业务能力、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需持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完成后公布考试成绩。
(五)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选调职位数3∶1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并予以公告。面试重点考察考生的形象气质、逻辑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心理素质等。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需持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
(六)体检和考察
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成考试综合成绩。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到低分排名,按照考察对象与选调职位数1.5: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按照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选调单位派出考察组到考察对象单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若体检不合格或组织考察不合格,根据情况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七)会议研究决定与公示
综合报考者考试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由选调单位党组会研究,从到低分择优确定录用选调人选,并在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并予以任职。
四.纪律要求
对考生弄虚作假和考试舞弊的行为,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对工作人员如发生违反选调工作纪律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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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原标题: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公告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