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7北京顺义区纪委区监委机关、派驻机构选调干部23名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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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顺义区纪委区监委机关、派驻机构决定开展2017年选调干部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 选调职位和人数
1.面向全市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选调科员21名。仅限行政编制科员报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放宽至副主任科员,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主任科员。
2.面向全市规范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选调科员2名。仅限规范管理的事业单位的科员报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放宽至副主任科员,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主任科员。
不设具体岗位,统一比选,择优选调。选调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选调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比例相应核减后确定选调人数。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热爱纪检监察工作,信念坚定、敢于担当、敢于监督问责,守纪律、讲规矩,勤奋敬业,作风优良,品行端正、群众公认。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3.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的报考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出生日期在1987年1月1日之后);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的报考人员年龄在32周岁以下(出生日期在1985年1月1日之后);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的报考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出生日期在1982年1月1日之后)。
4.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17年7月31日。
5.思维敏捷、思路清晰,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
6.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及以上。
7.身体健康。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工作未满5年的。
2.在试用期内(含任职试用期)、未完成转正定级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正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本人继续处理的。
5.受过党政纪处分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选调采取个人自荐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报名方式,报名人员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后,通过电子邮箱进行报名,填写《顺义区纪委区监委机关、派驻机构2017年选调干部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1)、本人免冠照片(要求:规格为120*150像素,100k以下、jpg格式、名称为自己报名表上填写的手机号,如:13811234567. jpg)、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或照片)、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或照片),发送至电子邮箱baoming@wonhr.com。以上所有证件须分别以附件形式发送(请勿压缩打包)。初审合格后,我们将通过邮件回复“报名成功”,请报名者及时确认,并随时关注网站通知按要求打印准考证。
2.报名时间
2017年6月24日0:00至2017年7月8日24:00。
(二)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综合评价,按照4:4:2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1.笔试(初步定于7月中旬,具体通知请关注顺义网城、才赢天下网、绿港清风廉政网)
按照参加笔试人数与拟选调人数一般不低于3:1的比例组织笔试。重点考察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一般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内,在顺义网城、才赢天下网、绿港清风廉政网发布笔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