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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内蒙古阿拉善右旗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招聘15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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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内蒙古阿拉善右旗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招聘15名公告

【导语】2017内蒙古阿拉善右旗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招聘15名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2)应聘者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2、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具体考察时间、方式等由招聘单位确定。应聘者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察工作须在体检工作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

(六)公示与聘用

1、经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在阿右旗网站(www.alsyq.gov.cn)、“阿右旗宣传”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期间,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聘用人员不占编制,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1-3年。劳动合同中应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考察期,期限为3个月(含在合同期内)。此次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本单位同工种同岗位相应的工资待遇执行(参照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工资待遇),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工资由财政全额发放。劳动合同期满后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可续聘,并报人社部门备案。

4、聘用人员在劳动合同期内的管理与考核由用人单位负责。

(七)纪律与监督

1、招聘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当回避。

2、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3、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违反本办法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报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利用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考人员在考试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4、对违反纪律的考生,视其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对违反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其它

(一)本次公开招聘简章中未尽事宜及相关信息,将在阿拉善右旗网站(www.alsyq.gov.cn)、“阿右旗宣传”微信公众平台发布,请予关注。

(二)本《简章》由阿拉善右旗公开招聘同工同酬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旗人社局 15147009278

原标题:2017年阿拉善右旗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同工同酬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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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阿拉善右旗公开招聘同工同酬工作人员职位表

2017年阿拉善右旗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同工同酬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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