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湖南:2014年新田县选调部分党群部门5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近三年内年度考核有不称职或不合格情况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正在接受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法律、法规及有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具体资格条件
见下表
选调岗位 | 具体资格条件 | ||
年龄要求 | 政治面貌 | 其它要求/备注 | |
县委组织部机关 文秘工作人员3名 |
198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 中共党员 | |
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科员1名 | 198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 报名时需提供在市级以上报刊、杂志公开发表的文字作品2篇以上 | |
团县委科员1名 | 198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 中共党员或 共青团员 |
限男性 |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填写《新田县2014年公开选调部分党群部门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连同有关资料到指定地点报名。
(二)资格审查
由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方可参加笔试。
(三)笔试
主要进行文字综合能力的考试。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依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拟选调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生综合得分,以考生综合得分从到低分的顺序,按拟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为考察对象。考察采取个别谈话、调查走访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文字水平、工作能力等事项进行综合考察。
(六)讨论决定
考察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其他综合情况,按程序报审后,确定拟选调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