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7四川江阳区人民政府遴选法律人才专家库成员32名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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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的要求,现就遴选泸州市江阳区法律人才专家库成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名额
公开遴选法律顾问人才专家库成员32名,对象为符合遴选条件的法学专家、律师及从事法律事务的工作者。
二、报名条件
(一)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二)业务素质。受过系统的理论教育并具有良好的理论素养和较强的工作能力,在所从事的法学教学、法学研究、法律实践等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和经验的法学专家或法律实务工作者,并具备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
(三)从业经验。法律实务工作者应具备5年以上的从业经历,有较丰富的法律工作实践经验及较深厚的法学理论水平。高校教师、研究人员等理论工作者应当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称,从事法学教育、科研5年以上。
(四)执业记录。无刑事犯罪记录,近5年内未受过纪律处分、行政处分或行业处分,无不良执业记录。
(五)年龄要求。一般在30周岁以上,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职。
(六)热心参与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并有一定时间保障。
(七)与实际工作相适应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时间
2017年6月12日—2017年6月30日
四、报名方式及材料
1.在报名时间内,提供个人身份证、学历、履历、职称证书和能够证明符合遴选条件的其他资料、证书、研究成果等复印件,寄送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寄送时间以邮戳日期为准)。
报名材料须以信函方式寄送或直接送达,材料不予退还。
2.申请者须提交《江阳区法律人才专家库候选人报名表》纸质资料2份和电子文档1份。
邮寄地址:泸州市江阳区星光路6号,邮编:646000。
收件人: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联系电话08303123839,邮箱 jyqzffzb@163.com。
五、审查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遴选条件确定拟入选法律顾问人才库成员名单。
六、公示
通过江阳区公众信息网将拟入选成员名单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正式向社会公布入选成员名单。
七、其他事项
报名者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对违反本公告有关要求和其他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参选资格。
八、解释权
本公告由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解释。
原标题: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开遴选法律人才专家库成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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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
2017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