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7四川自贡自流井区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五)体检
体检由区人事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
遴选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经区人事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在报考职位进入考察人员中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六)试用
遴选单位对拟转任对象可先行试用,试用期不超过3个月,主要考察其职位适应能力。如试用期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则取消其转任资格。遴选单位可在已考察人员中确定递
补人员。转任人员在遴选单位的服务年限原则上不低于3年(含试用期)。
(七)公示和转任
遴选单位根据考试和考察情况,集体研究决定拟录用人员,由公务员主管部门在自贡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转任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原工作单位、考试成绩等内容。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转任手续。
四、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此次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遴选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对遴选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遴选工作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遴选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报名咨询电话:自流井区财政局0813—8110414
自流井区水务局0813—8215920
附件1:自贡市自流井区公开遴选参公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