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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委巡察办和市纪检监察网络信息中心选调16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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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委巡察办和市纪检监察网络信息中心选调16人公告

2017-06-07 16:18:36 | 来源:乌兰察布人事考试网

【导语】2017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委巡察办和市纪检监察网络信息中心选调16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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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乌兰察布市委巡察办和市纪检监察网络信息中心拟面向全市机关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为确保公开选调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简章。

一、选调计划及范围

(一)选调计划

乌兰察布市委巡察办和市纪检监察网络信息中心计划选调工作人员16人,其中市委巡查办9人、市纪检监察网络信息中心7人。详见《乌兰察布市委巡察办和市纪检监察网络信息中心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选调范围

全市范围内财政全额拨款单位(不含自收自支和驻市条管单位)在编、在岗的普通工作人员。

二、选调条件

(一)报考选调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品行端正,群众认可度高;

3.普通全日制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

4.年龄在35周岁(1982年5月31 日后出生的)以下,在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满5年(包含试用期),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工作经历截至2017年5月31日);

5.自治区党委组织部选调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会计师、审计师、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同等条件下,有党务工作、执纪审查、组织人事、审计会计等工作经历者优先;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在试用期内或者规定服务期内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用,采取报考者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方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7年6月12日8:30—6月16日17:30。具体步骤如下:

1.报考者登录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网报名系统,完整填写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时间不得间断或空缺。不按照要求填写的,审核不予通过。

2.报考者上传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上传照片模糊的,不予通过。

3.报考者如实填写报考信息,认真核对并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并自行下载打印《2017年公开选调市委巡察办工作人员和市纪检监察网络信息中心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一式三份)。《报名表》下载后不得进行任何改动。

4.《报名表》经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审签后,加盖单位公章,并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相应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后,传真至0474-8320283。

(二)确认审核

市委组织部和市纪委组织部收到报考者《报名表》传真件后,对其报考信息进行审核, 未按照要求审签盖章、未发传真的审核不予通过,网上报名无效。

报考者于2017年6月12至2017年6月17日17:30前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查询个人报名是否成功。

(三)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报考者于2017年6月20日后登陆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信息网打印笔试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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