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7云南普洱市委政策研究室遴选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2人公告(第1号)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二)考试
考试由市委政策研究室组织实施。由笔试、面试及经历业绩评价组成。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经历业绩评价成绩加权计算,按百分制计分,各项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不四舍五入)。具体为: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经历业绩评价成绩×20%。
1.笔试
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应具备的综合能力。拟定于2017年6月26日举行。报考者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在普洱党建网公布。
2.资格复审、确定面试人选
市委政策研究室根据笔试成绩,按每个遴选职位从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者,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若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须在规定时限内持资格复审材料到市委政策研究室进行资格复审。需提供的资格复审材料如下:
(1)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取得学位证的同时提供;
(2)公务员提供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一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供聘用审批表复印件一份;
(3)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除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外,所有复印件须由所在地组织或人社部门注明“与原件相符、经办人、日期”并加盖公章。
3.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能力。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由市委政策研究室通知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在普洱党建网公布。
4.经历业绩评价
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经历业绩评价。主要评价应试者学习和工作经历、工作实绩、受表彰情况等。经历业绩评价成绩在普洱党建网公布。
进入经历业绩评价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市委政策研究室提供相关评价证明材料。
(三)考察
根据进入面试及经历业绩评价人员的综合成绩,按照遴选职位及人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考察工作由市委政策研究室组织实施,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需要回避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组要认真查阅个人档案,如实写出考察报告。
(四)决定人选
根据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按照公开遴选职位及人数1:1的比例,市委政策研究室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拟遴选人员。经体检合格,分别在普洱党建网和拟遴选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体检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规定开展体检工作;体检由市委政策研究室派专人组织拟遴选人员到市人民医院或市中医医院进行,体检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体检(规定时限10天),若在规定时限内不能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作体检不合格。体检费用由个人支付。
考察、体检和公示各环节出现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均可进行递补。
(五)办理遴选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市委政策研究室将遴选工作情况按程序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六、回避
公开遴选实行回避制度。根据《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清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清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符合以上回避规定的人员,不得参加相关职位的遴选。同时,遴选机关工作人员在组织实施遴选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遴选结果公正的,应当回避。参加遴选的人员或者遴选机关工作人员,有权要求涉及上述人员关系的人员回避。
七、监督与纪律
(一)本次公开遴选工作邀请马迎春同志(市纪委派出第一纪工委主任科员)全程进行监督。监督人员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确保整个公开遴选工作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
(二)本次公开遴选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有关信息将通过“普洱党建网”(http://www. Pedj.gov.cn)发布。遴选期间,请考生主动关注上述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并保证报考时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阅或通讯方式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遴选单位及其相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中共普洱市委政策研究室2017年上半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开展公开遴选工作,确保遴选工作依法依纪、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实施。
(四)参加遴选的人员须严格遵守遴选工作纪律,并确保向市委政策研究室提交各种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在遴选工作各个程序和环节中,若发生遴选人员资格条件与遴选职位要求不符的,市委政策研究室将取消遴选资格。若出现弄虚作假和违纪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取消遴选资格,并记入本人档案。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市委政策研究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79-2189401(中共普洱市委政策研究室)
0879-2828223(市纪委派出第一纪工委)
原标题:中共普洱市委政策研究室2017年上半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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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共普洱市委政策研究室2017年上半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doc
3.中共普洱市委政策研究室2017年上半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历业绩评价表.doc
中共普洱市委政策研究室
2017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