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7云南普洱市委政策研究室遴选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2人公告(第1号)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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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普洱市市级机关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办法(试行)》的规定,经普洱市委政策研究室主任会议研究,并报经普洱市委组织部同意,决定开展公开遴选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一)中共普洱市委政策研究室是为市委决策服务、从事综合性研究的工作部门,正处级。主要职责是:根据市委安排,起草市委主要领导和市委其他领导的重要讲话稿、文稿;参加起草或组织协同市直有关部门共同起草、修改市委重要文件、文稿;根据市委的意图和工作部署,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组织或协同市直有关部门、研究机构,就市委关注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及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供市委决策参考;承担中共普洱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和中共普洱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普洱市发展研究中心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科级,由中共普洱市委政策研究室主管。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研究机构、院所及社团的联系协调;负责课题研究的方案制定和课题日常管理;负责《研究与参考》的编辑、出版和发行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市委领导交办的其它课题研究任务;完成市委政策研究室安排的其它工作事项。
二、遴选工作原则
公开遴选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
三、遴选职位及人数
拟遴选普洱市委政策研究室公务员1名,普洱市发展研究中心工作人员(事业编制)1名。具体详见《中共普洱市委政策研究室2017年上半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四、遴选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遴选范围
1.市委政策研究室公务员的遴选范围是普洱市各级党政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参照公务员管理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2.普洱市发展研究中心工作人员的遴选范围是全市各级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注:中央、省、市驻县(区)及以下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也可报名。
(二)资格条件
1.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公务员应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具有2年以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计算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
(3)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6)热爱文字工作,责任心强,服务意识强,熟悉文秘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和工作执行能力。公务员需从事文秘工作2年以上;
(7)身体健康;
(8)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除以上基本条件外,各遴选职位的具体职位要求详见《中共普洱市委政策研究室2017年上半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尚在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的;
(6)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需要回避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遴选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报名人员须征得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同时按干管权限报组织或人社部门批准。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只需将《普洱市公开遴选报名推荐表》电子扫描件(文件名为“单位+姓名”)和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电子版(JPG格式,文件名为“单位+姓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市委政研室邮箱:pezcyjs@163.com。并及时通过报名电话核实确认报名情况。联系人:单洪瀚,联系电话:2189401,13987xxxx88。报名表原件在领取准考证时统一交回市委政策研究室。每人限报1个职位。公开遴选不收取报名费。
2.资格初审。普洱市委政策研究室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普洱市公开遴选报名推荐表》中填报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每个职位遴选人数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比例原则不低于1:5。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在普洱党建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的报考人员发给准考证。并注明领取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在规定期限内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遴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