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7上半年云南普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事业单位遴选2人公告(第1号)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聘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的。
(5)尚在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遴选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
报名人员在征得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所在地组织或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后,持报名材料到普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现场报名(因特殊原因不能直接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每人限报1个职位。公开遴选不收取报名费。
报名材料:《普洱市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近期免冠小一寸白底彩色照片电子版。
报名时间:2017年6月5日至6月7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普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行政办公室(思茅区茶城大道北段大象雕塑前行100米处)。
咨询电话:0879-2124483 联系人:徐老师。
2.资格初审
普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普洱市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中填报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每个职位遴选人数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比例原则不低于1:5。遴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若达不到开考比例,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在普洱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的报考人员发给准考证。在规定期限内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遴选。
(二)考试
考试由普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由笔试、面试及经历业绩评价组成。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经历业绩评价成绩加权计算,按百分制计分,各项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不四舍五入)。具体为: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 %+面试成绩×50 %+经历业绩评价成绩×20%。
1.笔试
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应具备的专业能力。笔试时间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在普洱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2.资格复审、确定面试人选
普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笔试成绩,按每个遴选职位从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者,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若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