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7山东郯城县考选文字人员12名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5、组织考察。县面向全市公开考选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专人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同时查阅干部档案,核实有关报名材料是否真实以及是否存在影响使用等方面的情况。
6、体检、试用和录用。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经县面向全市公开考选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分岗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拟试用人员。确定拟试用人员过程中,因取消资格或弃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从考察合格且符合条件的人员中调剂,考察合格人员中无符合条件的或有符合条件人员但弃权的,不再递补。参照国家公务员考试体检的有关标准,组织拟试用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对拟试用人员实行半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考范围和条件的,随时取消资格,弄虚作假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26日—31日(不含节假日),报名截止时间:5月31日中午12:00。
报名地点及注意事项:①郯城县:到本人所在单位负责政工人事工作的科室报名。②临沂市除郯城县之外的其他县区:需经所在单位初审,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加盖公章后,由所在单位将《郯城县面向全市公开考选文字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扫描后,通过协同办公网发送至郯城县委组织部公共邮箱,邮件名称格式为“姓名+工作单位全称+具体报考岗位”。
2、复审时间:5月31日14:00—17:30。复审地点:县面向全市公开考选工作领导小组(郯城县团结路37号县委办公楼四楼组织部会议室)。逾期不报送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复审方式:①郯城县:所在单位政工人事干部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到指定地点复审。②临沂市除郯城县之外的其他县区:由本人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到指定地点复审。
复审时需提供材料(每人一个档案袋,袋上按顺序逐一标明相关材料名称):报考人员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计划生育证明材料、近期1寸彩色照片4张,以及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党员证明等材料。
同时,还要如实填报附件1:《郯城县面向全市公开考选文字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相关单位在《报名登记表》上就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要求、是否同意报考出具意见,并审核加盖单位党委(党组)公章,郯城县内的不需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复审时由工作人员现场审核,郯城县外的需经县区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加盖公章。其中借调其它单位从事文字岗位工作的,应同时提报借调单位出具的工作鉴定材料;附件2:《诚信承诺书》;附件3:《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信息登记表》;附件4:《郯城县面向全市公开考选文字工作人员报名情况汇总表》;附件5:《个人承担重要文字材料登记表》,需按要求列出近三年以来个人所承担的重要文字材料名称、篇幅、利用情况及参与程度等,择优选择10篇。对所列综合性材料目录,干部本人要对应提供原件(审核后返还)及复印件,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核把关后,在复印件上逐件签字并加盖单位党委(党组)公章。
联系电话:0539-6117031,18854961300。
五、其他
公开考选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资格审查贯穿考选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考范围和条件的,随时取消资格,弄虚作假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考选工作公平、公正的,视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郯城县面向全市公开考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原标题:郯城县面向全市公开考选文字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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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郯城县面向全市公开考选文字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诚信承诺书》
3、《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信息登记表》
4、《郯城县面向全市公开考选文字工作人员报名情况汇总表》
5、《个人承担重要文字材料登记表》
郯城县面向全市公开考选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