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7山东郯城县考选文字人员12名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经县委同意,拟面向全市公开考选部分文字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选数量
共12名,其中县委办公室3名,县委组织部(含党员教育中心)5名,县政府办公室和县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合并岗位4名(其中县政府办公室3名、县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1名)。
二、考选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考选范围
临沂市县区、乡镇(街道)机关(单位)科员级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不包括中央、省垂直管理部门设在县区及以下单位的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报考的,需符合鲁组发〔2012〕45号文件规定。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高,敬业精神强,工作严谨细致,成绩突出,为人处事公道正派,清正廉洁,无违纪违法行为,身体健康,符合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
2、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综合文字岗位工作经历。
3、担任科员及以下职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近三年内(工作时间不满三年的为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在具备上述资格条件的同时,每个岗位的具体资格要求是:
1、报考县委办公室的:年龄30周岁以下(1986年5月31日之后出生),其中具有县区委办公室、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年以上综合文字岗位工作经历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6年5月31日之后出生)。
2、报考县委组织部(含党员教育中心)的,年龄30周岁以下(1986年5月31日之后出生),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报考县政府办公室和县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合并岗位的:年龄30周岁以下(1986年5月31日之后出生),其中报考县政府办公室的,需同时从事综合管理、夜间应急值守等工作。
选调生报考的要符合上级关于选调生管理的有关规定。
时间计算均截至2017年5月31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未经组织审核同意或推荐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国家、省、市等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未满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尚在任职试用期的;
6、新录用到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选调生在乡镇(街道)或相应基层单位未满服务期限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考选的方法步骤
1、报名和资格审查。采取个人自愿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人员由所在单位负责资格初审,县面向全市公开考选工作领导小组复审。考选计划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比例不低于1:3,达不到1:3比例的,经县面向全市公开考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相应核减考选计划。
2、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阅读理解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以及提出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笔试结束后,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含)以上,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由高到低按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及其笔试成绩向社会公布。其他人员的笔试成绩,以适当方式通知本人。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综合分析、组织协调、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按百分制计分,现场打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统一宣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确定考察人选。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考察对象人选)。确定为考察对象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笔试、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察对象的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