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7湖南株洲市直统战系统遴选2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湘人社发〔2016〕14号)等文件规定,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强干部队伍建设,2017年株洲市直统战系统决定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遴选职位与计划数(见附件)
二、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面向全市范围内在编在岗副科级(含)以下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进行了参公登记的工作人员)。
(二)遴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专业素质,品行端正,工作敬业,具有较强文字综合和沟通协调能力;
2.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专业要求不限;
3.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经历,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新提拔的应在现职岗位任满1年。(工作经历时间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31日);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含称职)等次;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违规取得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身份或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报名人员应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交相关证件和表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确认身份并同意报考。报名需提供资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
3.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身份的证明材料,如《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登记表》等(复印件需组织人事部门加盖公章);
4.《株洲市直统战系统2017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3份(报名登记表可从株洲统战网站http://www.zztz.gov.cn下载);
5.副科级干部需提供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等,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二)资格审查。由市委统战部、九三学社市委机关严格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通知资格审查合格者笔试时间和地点。资格审查合格后,统一制作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