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江西:2017赣州市直单位遴选公务员89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为优化赣州市市直单位公务员队伍结构,加强市直单位公务员队伍建设,根据《赣州市市直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工作暂行办法》(赣市组发〔2014〕5号)精神,结合我市公务员队伍现状及市直单位实际,决定组织实施2017年市直单位公务员公开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职位数、计划数
本次公开遴选,共55个职位, 89个计划数。具体情况请登录赣州市人民政府网站、赣州市委组织部网站、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二、公开遴选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公开遴选对象范围:
1、赣州市范围内县(市、区)直、乡镇(街道)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赣州市范围内县(市、区)直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符合赣组发〔2008〕6号文件规定可交流进机关的,可报考实施公务员法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职位;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只能报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职位)。
3、赣州市外县(市、区)直、乡镇(街道)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符合条件的也可报考。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德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进入公务员队伍满2年(含试用期)(计算时间截止2017年5月8日)。
3、2014年、2015年、2016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称职等次。
4、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5月8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
7、符合遴选单位有关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经历以及其他资格条件。
(三)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组织人事关系在我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5、2014年2月18日以后考录乡镇机关的;
6、2016年赣州市辖区内新一届乡镇领导班子成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遴选程序及要求
本次公开遴选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加试、面试、考察、体检、办理调动等程序,择优录用。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对恶意报考、以虚假信息报考以及进入体检环节后因个人原因放弃遴选的,记入遴选失信人员名单,相关材料进入个人档案,三年内不得参加市直单位公开遴选考试。遴选录用后须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协议,最低服务年限为两年。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1个职位,公开遴选职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5。职位未达到规定报考比例被取消的,该职位报名人员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逾期不改报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报名时间:2017年5月20日
报名地点:赣州市市政中心食堂一楼(章贡区长征大道8号,参考公交线路:K2路,3路,20路)。
2、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办法:凡报名人员,须持以下资料现场接受用人单位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报名: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所在单位及当地所在组织或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4)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需加盖组织人事部门或本单位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
(5)2014、2015、2016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需加盖组织人事部门或本单位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
(6)填好《报名登记表》(2份,原表在网上下载)并贴好1寸彩照,同时将电子版报名表现场拷贝给报考单位;
(7)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照(1张,照片需与报名登记表一致)。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遴选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公告职位所要求的考选资格条件不符的,即取消其遴选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