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湖南:2017衡阳县委宣传部选调2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四)考试。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公文写作能力、专业素养,卷面总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组织、命题及阅卷均严格遵循保密原则。考试时间5月中旬。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突出职位特点,注重能力实绩,重点测试报考者的综合能力、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和表达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考官按有关政策规定组成。时间另行通知。
3.总成绩。考生总成绩按笔试占60%、面试占40%计算综合得分。
(五)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从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前2名为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实施。凡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
(六)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核实考察对象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到现工作单位和组织人事部门对考察人选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在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有放弃或不合格的,则按从到低分顺序递补,递补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
(七)公示。由县委宣传部部务会对考察结果进行综合评议,确定拟录人员,并在衡阳县党政门户网、衡阳县电视台、衡阳县新闻网、“衡阳县宣传”官微、衡阳县手机报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八)试用和调入。拟选调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实行任职试用,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按程序办理调入手续。
四、工作要求
1.严格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凡从事选调工作的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选调资格,对违纪工作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2.各推荐单位要严格把关,不得提供虚假证明。对于提供虚假证明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34-6811221;
受理举报电话:0734-6859349(县委宣传部纪检室)。
原标题:中共衡阳县委宣传部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中共衡阳县委宣传部
2017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