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7上半年开州区遴选城区单位人员104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2.除刘伯承同志纪念馆管理处“讲解员”职位外的其他职位。面试比例为1:2。在报考同一遴选单位的同一遴选职位人员中,根据面试比例,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并列,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面试比例,则重新确定遴选名额。重新确定的遴选名额=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计算结果大于1并有小数的,小数按照四舍五入法处理。计算结果小于1的,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会同遴选单位主管部门商定是否遴选;若经商定需继续遴选,则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其所在面试组全体考生的面试平均成绩(如果该面试组面试平均成绩低于60分,则面试平均成绩按60分计算),否则不能进入下一遴选环节。
考生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五、遴选体检和考察
(一)遴选体检。根据各职位的遴选名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考试总成绩并列,则依次按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在区级及以上定点体检医院进行,由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按照人社部、市人力社保局有关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的规定执行。若遴选人员或遴选单位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区人力社保局提出复检书面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二)遴选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会同遴选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主要对被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应度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考察,强化廉政考察。考察组同时应全面审查考察对象的个人档案,并再次复审其报考资格条件。考察和报考资格条件复审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遴选环节。
六、确定拟遴选人员和公示
根据考察和报考资格条件复审情况,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对拟遴选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遴选的,确定为拟遴选人员。
考生的笔试成绩、加分成绩、面试成绩以及与遴选有关的其它事宜,在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和发布。
七、办理转任(调动)手续
被确定的拟遴选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按程序办理转任(调动)手续;试用期满考察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遴选转任(调动)人员须在遴选单位至少服务满2年(含遴选试用期)才能申请流动。
根据公务员(参公人员)非领导职务职数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设置管理的相关规定,本次遴选转任(调动)人员须根据遴选调入单位的公务员(参公人员)非领导职务职数核定情况,或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及使用情况及相关政策规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重新确定遴选调入人员的非领导职务或岗位等级。
本次遴选各环节若出现缺额情形,一律不予递补。
八、纪律要求
本次公开遴选工作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有关单位、考生及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干部人事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提供虚假资料、开具虚假证明等违反相关规定和纪律的单位或个人,将移交有关部门按规定严肃处理。
本《简章》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12388(区纪委)
咨询电话:52218233(区委组织部)
52218882(区人力社保局)
原标题:2017年上半年公开遴选城区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点击下载>>>1-5.zip
1.开州区2017年上半年公开遴选城区机关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一览表
2.开州区2017年上半年公开遴选城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3.开州区2017年上半年公开遴选城区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4.开州区2017年上半年公开遴选城区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
5.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8月修订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