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山东:2017禹城市遴选纪检监察人员7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为加强我市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满足工作需要,经市委研究并报德州市纪委同意,决定面向禹城市公开遴选7名工作人员到市纪委、监察局工作。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德州市纪委《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干部选调录用暂行办法》(德纪发〔2014〕11号)等有关规定,中共禹城市纪委、中共禹城市委组织部、禹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禹城市编办制定《禹城市公开遴选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简章》,现公布实施。
一、工作原则和程序
遴选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遴选工作按照遴选方案、发布遴选简章、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录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遴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党性观念强。团结协作,事业心、责任感强。道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自律意识强。公道正派,坚持原则,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具有胜任拟选调录用职位的实际工作能力。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3、年龄一般在32周岁以下(1984年5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1年5月1日以后出生)。
4、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培养对象、入党积极分子。
5、具有公务员身份(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不含事业单位参照管理)。
6、市直部门工作人员需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2015年8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乡镇工作人员需具有5年以上乡镇工作经历(2012年8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
7、身心健康。
8、符合任职回避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与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及其派驻机构工作人员(含退休干部)之间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全市副科级以上干部(含退休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子女的配偶;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等次的;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党纪处分所规定的任职使用限制未满的;有其他影响任职使用问题的。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7年4月20日至4月27日,每天8:30—18:00。
(二)报名地点:市纪委组织部(市委三楼305室)。
报名时,须携带由所在单位签署报考意见的《禹城市纪委监察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在禹城市纪委监察局网站http://www.ycsjjjc.gov.cn/下载)(A4纸张双面打印,一式两份,经单位领导签字同意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同版)。
报考人员要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考信息资料,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三)资格审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出具报考人员身份证明材料、“三龄一历”确认表。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由市人社局发放准考证。如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达不到1:3的比例,相应核减遴选数量。
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报考和录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