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湖南:2014年衡阳常宁市纪委选调6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3、考试综合成绩
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成考试综合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五)体检
按招聘计划与体检对象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的排名顺序确定体检对象。凡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则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为1次。
(六)考察、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在常宁市党政门户网公示。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考察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相应岗位缺额可按程序依次递补一次。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选调人员,在常宁市党政门户网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选调
公示无异议的考生,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计算,期限为6个月,试用合格者,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本公告由中共常宁市纪委负责解释。
中共常宁市纪委
2014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