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湖南:2017石峰区事业单位选调20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4)事业单位聘用登记表复印件(需组织人事部门加盖“与原件一致”的印章);
(5)能证明符合选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的有关工作经历、文稿、资格证书等方面材料;
(6)承诺书(本人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参考格式见附件3);
(7)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张,背面注明姓名及身份证号。
每人限报考一个职位,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报名点报名,逾期不再补报;选调后服从安排自愿接受二次分配;所提供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进入考试环节。
(三)资格审核
人社部门根据选调条件和岗位要求,对报名者所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四) 组织考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主要为文字综合能力及岗位相关知识,具体考试的时间、地点以网站和准考证通知为准。
岗位选调人数与符合该岗位报名条件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2,未达到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
2、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形式为半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选调人员胜任相关岗位的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等。
面试入围人选按照笔试成绩排名按岗位选调计划1:2的比例确定,如拟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一并纳入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前。综合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不予选调。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五) 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的项目、标准和程序参照录用公务员的标准执行,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直接淘汰,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依据职位职责要求,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选调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若综合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六)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考察结果,决定拟选调人员,分别在石峰区政府门户网(http://www.shifeng.gov.cn)、石峰发布(微信平台)和株洲人事考试网(http://www.zzrsks.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报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后,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本次选调人员的职务层次均为管理九级。
六、纪律监督
整个选调工作将严格按照有关纪律规定,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株洲市石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股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31-22629700(人事股)
监督电话:0731-22629957(监察局)
原标题:2017年株洲市石峰区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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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共 株 洲 市 石 峰 区 委组织部
株洲市石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