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宁夏:2017宁夏红寺堡区遴选人民医院院长1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2、报名方式及地点:红寺堡区委组织部(红寺堡区金水街8号区政府二楼)现场报名。
3、报名要求:
(1)填写《红寺堡区公开选拔人民医院院长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贴照片,从吴忠党建网上下载,并同时报送Excel电子版)。
(2)近期一寸免冠红底证件照片6张。
(3)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任职文件、资历量化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上注“与原件核对无异”字样,并由本人所在单位审核后加盖公章)。
(4)所在工作单位证明(证明内容为:个人身份、现任职务、任职时间、职级、是否受过刑事处罚、是否正在接受组织审查、是否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及受处分情况、是否同意参加公选)。
(二)资格初审。由红寺堡区纪委、区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主要负责人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初审,然后统一将初审合格人员报送公开选拔人民医院院长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8:1。
(三)经历业绩量化
按照以下办法对参选人员经历业绩进行量化打分:
1、受教育程度。取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得2分,取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学历得1.5分,取得研究生学历的得1分;取得学士学位的大学学历得0.5分。该项不累计计算,只取得分最高的1项。
2、工作经历。在卫生系统从事管理工作满3年的得2分,每增加一年副职任职经历加0.5分,每增加一年正职任职经历加1分。
3、职称。正高级职称的得1.5分,副高级职称的得1分,中级职称的得0.5分。
4、表彰奖励。近五年来个人获得国家级综合性奖励得1.5分;自治区级综合性奖励的得1分,市级综合性奖励的得0.5分;县(市、区)级综合性奖励的得0.5分。得分不累计计算,取最高授奖级别加分一次。各领导小组及各类学会、协会进行的表彰奖励或各类学术期刊评选的学术性文章等不在加分范围。
5、年度考核。近五年年度考核每获一次优秀等次得0.2分。
经历业绩量化工作由公开选拔领导小组负责审核,得分结果在一定范围公布。
(四)笔试。笔试由红寺堡区公开选拔人民医院院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
笔试结束后,以笔试得分+经历业绩量化得分从到低分,结合资格复审情况,按选拔职位数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五)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选拔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选拔资格。资格复审由公开选拔领导小组负责,对进入面试人员全部进行资格复审。通过查阅本人档案及相关材料,严格对照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复审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如有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的,依次递补。
(六)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与经历业绩量化得分之和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办法计算总成绩,从到低分,按选拔职位数与考察人选1:3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七)组织考察。组织考察。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与经历业绩量化得分之和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办法计算总成绩,从到低分,按选拔职位数与考察人选1:3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组织人事部门抽调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考察得分按照民主测评×40%+考察组评分×60%的比例计算。考察结束后,考察组按照笔试成绩与经历业绩量化得分之和占30%、面试成绩占30%、考察得分占40%的比例计算每个考察对象的综合得分,根据综合得分情况确定拟任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