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宁夏:2017宁夏红寺堡区遴选人民医院院长1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为大力营造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用人环境,建立富有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红寺堡区委决定面向吴忠市范围内定向公开选拔人民医院院长1名,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公开选拔的人数、职位
红寺堡区人民医院院长1名。
二、公开选拔对象的基本条件、资格和范围
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规定的党政领导干部6项基本任职条件外,还应具备如下资格:
1、全市卫生系统在编在岗公务员、事业干部。
2、年龄在50周岁以下(含50周岁,1967年4月17日以后出生)。
3、具有医学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优先。
4、一般应当具有四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和一定的专业水平。
5、具有连续3年以上卫生系统管理工作经验(市卫生局正、副科长,市中医院、市医院领导班子成员、科室主任,县(市、区)卫生部门下属科级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乡镇卫生院院长,社区卫生服务站站长)。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任职年限计算时间统一截止到2017年4月17日。
7、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正在受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过党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内或影响期内的;
(3)有违法经历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未满任职试用期或者提拔任职不满一年的;
(6)2014年至2016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或不称职(不合格)的。
三、公开选拔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17日至4月25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