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辽宁:2017上半年朝阳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从县区和域外调入人员72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请符合报名基本条件和拟调职位(岗位)要求资格条件的人员于2017年4月5日至4月7日携带《报名登记表》、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全部证件的复印件到所报部门(单位)指定地点报名。报名人员报名需征得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在《报名登记表》相关栏目签署“同意”意见并加盖公章。报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职位的需携带《准考证》,《准考证》到邮箱cyrdrczp@163.com(密码:rd123456)下载。各拟调部门(单位)报名地址、联系人及电话详见附件2。
每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岗位)。每个职位(岗位)报名人员比例不低于1:2。拟调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2的,调整或取消该职位(岗位),由拟调部门(单位)及时通知报名人员。报名人员所报职位(岗位)已取消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岗位)。
拟调职位(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由拟调部门(单位)负责解释。资格条件中的专业参照《2016年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详见附件3。
四、考试或考核
拟调部门(单位)党委(党组)通过考试或考核的方式,按照1:2差额比例,报市委组织部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再由拟调部门(单位)集体研究确定拟调人选并进行排名。
五、面试
面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取消拟调入资格。面试的时间、方式等另行公告。
六、考察
面试结束后,依据面试成绩按照拟调职位(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按部门(单位)上报拟调人选排名顺序,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拟调部门(单位)负责并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为拟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因考察不合格或拟调人员放弃出现的职位(岗位)空缺不予递补。
七、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考察合格后,由拟调部门(单位)对拟调人员按规定程序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入的人员,市直党群法检系统报市委组织部部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市直政府系统报市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拟调人员确定后,由拟调部门(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调转)等相关手续,并按所报职位(岗位)确定职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调入资格。
八、工作纪律
各拟调部门(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从严人事档案审核,凡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和身份等,有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弄虚作假的,及时取消拟调人选资格,并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对帮助造假的也要严肃处理。提取个人档案应遵守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未密封的档案不予受理。严格实行回避制度。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拟调人员,在拟调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都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政策咨询:
中共朝阳市委组织部,咨询电话:2915960;
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2638181;
朝阳市公务员局,咨询电话:2650767。
原标题:2017年上半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从县(市)区和域外调入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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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7年上半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拟调人员职位(岗位)信息表.xls
3.2016年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doc
4. 2017年上半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拟调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中共朝阳市委组织部
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朝阳市公务员局
2017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