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山东:2017东昌府区选调公务员11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为充实巡察工作机构工作力量,按照《公务员法》相关规定,拟从区直行政部门公务员中,选调工作人员补充到区委巡察工作机构。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条件和范围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因巡察工作需要,须能够承担出差和夜间陪护任务;
(四)40周岁以下(1976年3月1日之后出生);
(五)东昌府区区直行政部门(不含政法部门)中副科级以下(不含副科级)公务员;
(六)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
2、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或对选调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3、与市委管理的现职副县级以上干部,区直部门(单位)、镇(街)党政现职主要负责人,区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区委组织部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等关系的;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人员;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职位和人数
东昌府区委巡察工作机构拟连人带编选调11人。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7年3月29日—30日
(二)报名地点:东昌府区委8520房间
(三)报名所提交的材料:
1、《东昌府区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见附件)并经现工作单位同意;
2、所在单位推荐信;
3、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在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
4、近期一寸免冠同底证件照4张;
5、历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报名结束后,如报考人数未超过选调人数2倍,按照1:2的报考比例相应核减选调人数。
对报名参加选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整个选调工作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