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安徽:2017滁州市琅琊区选调检察官助理4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③本人在报刊杂志上公开发表的作品(需注明出处)的复印件;
④经所在单位审核确认的工作实绩材料;
⑤个人签名确认的报名材料清单。
报名人员提供的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并统一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3.资格初审。由滁州市琅琊区选调检察官助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公开选调检察官助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和职位具体要求,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查。
(三)比选
1、制定比选办法。按照规则前置的原则,由琅琊区选调检察官助理领导小组于报名开始前集体研究制定本次公开选调比选办法。
2、进行比选。由琅琊区选调检察官助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资格初审合格者提供的报名资料,进行比选。
3、确定体检对象。根据比选情况和各职位选调数,由区公开选调检察官助理领导小组择优足额或缺额确定体检对象。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
由区公开选调检察官助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体检对象参加统一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安徽省2016年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出现空缺时,根据人员情况由区选调检察官助理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递补。
2、考察
由区公开选调检察官助理领导小组组织考察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选调对象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德、能、勤、绩、廉等情况。
(五) 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选调单位根据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经区选调检察官助理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分别在琅琊政府网、琅琊先锋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正式选调人员在琅琊区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
五、纪律和监督
选调工作严格按照选调基本原则和选调程序组织实施,严格执行各项保密规定、实施回避制度、建立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由纪检监察部门实施监督。
联系电话:
琅琊区人民检察院监察室:0550-3706996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原标题:滁州市琅琊区2017年公开选调检察官助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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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琅琊区委组织部 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检察院
2017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