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湖南:2017长沙市委办公厅选调文字综合人员4名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②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公务员登记表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并签署“与原件一致”意见);
④近期同底免冠正面1寸彩色照片3张;
⑤本人起草的有代表性的文稿或在地市级以上刊物发表的文章(加盖单位公章)。
所有材料请使用A4纸复印,复印件请自行留存底稿,报名材料一律不退。
2、资格审查。由市委办公厅人事处负责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在公开选调任何一个环节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并向有关单位部门进行反映。
3、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分两轮,第一轮撰写综合性材料,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试结束一周后考生可通过长沙人才网(http://www.cshr.com.cn/)查询成绩;第二轮撰写调研报告,以第一轮成绩由高到低,按选调人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人选,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成绩通过电话通知本人;按照第一轮和第二轮各占60%和40%的比例计算笔试总成绩。
(2)面试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选调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60%和4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在长沙人才网(http://www.cshr.com.cn/)进行公示。在笔试和面试阶段,如有考生放弃,按相应成绩依次递补。
4、考察与体检。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选调人数1∶2的比例进入考察,考察采取综合评价量化评分方式。进入考察阶段后,考试成绩归零,主要根据考察情况,按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考察合格后如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情况,按考察综合评价量化评分依次递补。
5、公示与试用。对考察、体检均合格的人员,由厅务会审议确定拟调对象,并在长沙人才网(http://www.cshr.com.cn/)公示7天。拟调对象试用期3个月,按规定办理借调手续,试用期内,人事、组织等关系与原单位保持不变。
6、调动。试用合格者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考试选调文字综合工作人员由市委组织部指导,市委办公厅具体组织实施。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委办公厅人事处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31-88666676,88666655。
原标题: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关于公开选调文字综合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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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
2017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