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贵州:清镇市实验一小市内遴选43名优秀教师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为切实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结构,增强教师队伍活力,确保清镇市实验一小在2014年9月份顺利开学,经清镇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面向清镇市范围(除社区中心校所属学校以外)遴选优秀教师4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及程序
遴选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职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聘用的用人机制。遴选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基础积分、资格复审、试教、总成绩计算、公示、岗前培训、适应期、聘用的程序进行。
遴选工作在清镇市实验一小市内遴选优秀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以下简称“实验一小市内遴选优秀教师领导小组”),由清镇市实验一小市内遴选优秀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实验一小市内遴选优秀教师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遴选计划
本次共计划遴选小学各科优秀教师43名。具体遴选情况详见《清镇市实验一小市内遴选优秀教师职位一览表》(附件一)。
三、遴选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 遴选对象
面向全市乡镇及以下小学(除社区中心校所属学校以外)在职在编教师遴选。
(二)遴选人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学历和相应资格条件。具体内容详见《遴选职位一览表》;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9年6月23日以后出生);
4、在农村学校任教3年及以上(2011年6月23日前在清镇市农村学校任教)。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近3年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2、违反师德师风,在师德师风测评中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人员;
3、所带班级2013-2014学年度控辍保学班级巩固率低于95%(不含95%)的人员;
4、在农村基层学校任教不到3年的人员;
5、任职(工作)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
6、不符合遴选岗位要求相关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