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江苏:2017启东市机关、事业单位选调67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为进一步优化机关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级机关乡镇园区街道人员选调工作的意见》(启组发〔2009〕31号),决定面向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聘)67名工作人员。具体职(岗)位详见《简介表》。
一、选调(聘)原则
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选调。
二、选调(聘)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聘)范围
本市实施公务员法管理机关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事业单位在编在册工作人员(详见《简介表》)。
(二)选调(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爱岗敬业。
2.具有履行职(岗)位职责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工作能力。
3.具有报考职(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指的是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工作的经历,年限计算截止到2017年3月。
4.具有选调(聘)职(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截止报名之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1)尚在试用期的;(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4)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或不称职、不合格的;(5)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公开报名。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每人限报一个职(岗)位。本次选调(聘)报名人数与岗(职)位人数达到2: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岗(职)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职)位。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关资格证书,提供任职文件复印件(加盖任职单位印章)、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由所在单位查询档案后出具证明)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
2.资格审查。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据本简章进行资格审查。
3.报名时间:2017年3月29日至31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逾期不得报名。
4.报名地点: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江海中路799号)。
(二)考试
考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重点考查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能力,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选调(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成绩出现同分,进行加试,取加试成绩者)。
部分职位增加笔试,笔试内容为写作。笔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5:5的比例计算总分,从到低分,按选调(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成绩出现同分,取面试成绩者)。
考生主动放弃的,在同职(岗)位的考生中从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公示结束后不再进行递补,考试由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