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山东:2017平邑县遴选文字工作人员10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面向全县公开遴选县直部门(单位)综合文字工作岗位工作人员10名。为做好遴选工作,制定简章如下:
一、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守工作纪律,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服从组织安排;
2、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技能要求;
3、全县除中央、省、市垂直管理单位和教育、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外其他机关事业单位的副科级及以下干部;
4、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76年3月21日之后出生);
5、大专及以上学历;
6、具有2年以上机关事业单位重要文字岗位工作经历、较高的综合文字水平和总结归纳分析能力;
7、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8、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正在被有关部门立案侦查、审查的;党纪处分所规定的使用限制期未满的,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在各级干部公开选拔、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反考录(聘)纪律行为的;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其他不适宜报考的。
报考年龄、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以2017年3月21日为截止时间。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时间:2017年3月22日8:30至24日17:30
地点:平邑县委组织部干部科(平邑县城莲花山路15号老县委办公楼3楼西)。
报名咨询电话:0539—4211104。
要求:采取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一般每个镇(街道)报名人员不多于5人,每个县直部门(单位)报名人员不多于3人,由单位安排专人统一到县委组织部干部科报名。
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单位党委(党组)出具的有关人员符合报名资格条件、同意报名的推荐函(须主要负责人签字);《报名情况汇总表》纸质表及电子版各1份(附件4);报名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1寸彩色同底版半身照片2张;《报名登记表》(附件1,每人一式两份),单位党组织在《报名登记表》上就报名人员是否符合职位要求、是否同意报考出具意见,并审核盖章,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字;报名人员手写的《诚信承诺书》1份(附件2);报名人员《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信息登记表》纸质表及电子版各1份(附件3)。
2、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的全过程,凡提供虚假信息、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录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