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湖南:2014年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5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四、资格审定和考察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定,经政工科并报院党组同意,每个岗位按1:2的比例,择优确定考察对象,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电话通知考察对象。
考察由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检察院组成考察组,采取现场考察的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并且提出明确的考察结论,报区人事领导小组批准。
五、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中出现不合格人员或合格人员自动放弃的,相应增加考察对象。
六、公示、办理调动手续
对拟选调人员将在株洲芦淞网www.lusong.gov.cn,株洲市人民检察网www.zzjcy.gov.cn上予以公示。根据公示结果,确定最终选调人选,按我区规定的人事政策办理调动手续。被选调的人员原担任的行政职务自行解除。本院不负责安排、解决被选调人员的住房和配偶、子女的就业、入学等相关事宜。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检察院
2014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