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陵县住建局在全县各镇选调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和《关于县直单位从镇机关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差额考察程序的补充规定》,经本人报名(所在镇党委、政府同意)、有关部门资格审查、考察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会议研究,确定两同志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单位县土地房屋征收管理处拟选调人员,现公示如下:
公示期:2021年4月13日-4月2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县纪委监委驻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反映。
监督联系电话:0553—6823421(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553-6826002(县纪委监委驻住建局纪检监察组)。
点击下载>>>
南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4月13日
原标题:南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选调人员公示
文章来源:http://www.nlx.gov.cn/xwzx/tzgg/120241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