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关于2020年度眉山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的公告》要求,通过笔试、面试、差额考察、体检和顶岗试用程序,经我委集体研究确定4名同志(见附件)为拟转任(调任)人员,现予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
公示期间,对公示人员有情况需要反映的,请在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向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监督电话:028—38168036
本公告由中共眉山市纪委 眉山市监察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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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眉山市纪委监委2020年度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拟转任(调任)人员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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