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关于眉山市彭山区2020年第二批区内公开遴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的规定,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核考察及区委组织部部务会审定通过等程序,梅宇等14名同志列入本次公开遴选拟调动对象,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具体情况见附件)。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从即日起计算。
公示期间接受监督和反映,反映人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有反映且问题属实、影响遴选的,取消遴选资格;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有关规定及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监督电话:028—37623423(区纪委监委)
028—37620696(区委组织部)
028—37610828(区人社局)
点击下载>>>
眉山市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26日
原标题:关于眉山市彭山区2020年第二批区内公开遴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调动人员的公示
文章来源:http://www.scps.gov.cn/info/1085/6994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