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唐山市委芦台经济开发区工委组织部关于从全市选调事业编制专业人才的公告》有关规定,经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等程序,综合评定后确定1名拟选调人员,现公示如下。
公示期间自2020年11月23日起至11月29日止。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到芦台经济开发区组织部(管委会办公楼311室)、芦台经济开发区监察局(管委会办公楼217室)举报,或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反映。
联系电话:,监督举报电话:(工作日8:30-12:00;13:30-17:30)。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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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台经济开发区组织部
2020年11月22日
原标题:芦台经济开发区组织部关于从全市选调事业编制专业人才的公示
文章来源:http://lutai.tangshan.gov.cn/tsslutai/tongzhigonggao/20201122/11154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