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0年温州市鹿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人员公告》要求,拟聘用(选调)下列人员为相关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
1、反映问题的必须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温州市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从2020年10月23日起到2020年11月2日止(7个工作日)。
4、公示联系单位和受理电话:
温州市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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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23日
原标题:2020年温州市鹿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人员公示(3)
文章来源:http://www.lucheng.gov.cn/art/2020/10/23/art_1506150_590125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