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安县禁毒办2020年选调事业人员工作公告》,经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和考察等环节,现对普安县禁毒办拟选调人员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0年4月29日至5月5日
公示期间,知情干部、群众可以口头(电话)或书面形式向普安县公安局反映或举报公示对象的各方面情况。普安县公安局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具体事实或线索,并请提供联系方式。对实名反映问题的,我们将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对反映人的情况予以严格保密。反映人必须按照以下要求反映情况:
1.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要加盖单位公章。
2.反映内容中的时间、地点、事件经过、证人、证据等事情况要提供具体事实或线索。
3.凡借公示之机捏造事实,无中生有,诬陷诽谤他人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普安县公安局联系人:(联系电话:)
普安县纪委监察委联系人:(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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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普安县公安局委员会
2020年4月29日
原标题:普安县禁毒办公开选调事业人员拟选调人员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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