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拟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1月16日-1月21日)。公示期间,对拟试用人员有异议的,可以通过电话、信件、传真等方式向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人事处反映。举报要有事实依据和证据材料,以方便核查,并留下联系方式。
来信地址:省委大院省委办公厅人事处,邮政编码:430071,电话(传真):。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试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试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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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
2020年1月16日
原标题: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2019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拟试用人员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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