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9年温州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要求,拟选调下列人员为相关用人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
1.公示时间从2020年1月15日起到2020年1月22日止,共7个工作日。
2.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邮戳为准。
3.公示联系处室和受理电话: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处 ; 通信地址:温州市学院中路303号;邮政编码:325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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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15日
原标题:2019年温州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拟选调人员公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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