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龙江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物业与房屋维修服务中心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要求,经信息发布、报名审查、笔试、考察和党组会议通过等工作程序,拟确定龙江县物业与房屋维修服务中心选调工作人员人选,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对拟选调人选有异议或其他问题,请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龙江县物业与房屋维修服务中心反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匿名信函将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0年1月6日—1月10日,共五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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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江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2020年1月5日
原标题:龙江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关于选调物业与房屋维修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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