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8年偃师市纪检监察系统工作人员选调方案》要求,经报名、资格审查,并报经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将以下符合2018年偃师市纪检监察系统工作人员选调条件人员予以公示(人员名单见附件),公示期5天(2018年8月11日—8月15日),欢迎各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请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于规定时间领取准考证,不得代领。
领取时间:2018年8月17日至8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
领取地点:偃师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
原标题:关于“2018年偃师市纪检监察系统工作人员选调”报名人员资格审查结果的公示
点击下载>>>
2018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