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区政府依法决策能力,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根据《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组工作规则》,拟选聘区政府法律顾问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法律顾问职责
㈠对区政府的宏观社会、经济管理决策提供法律咨询、论证意见;
㈡对区政府法制建设的重大问题,提供法律咨询、论证意见;
㈢协助草拟、审核以区政府名义签订的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有关法律事务类文书;
㈣参与区政府对外交往和重大经济项目谈判;
㈤受区政府委托代理区政府的个案诉讼和非诉讼事务;
㈥负责对区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提供法律知识培训;
㈦受邀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涉法议题并提出合理意见;
㈧办理区政府领导及区政府法制办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工作。
二、选聘条件
㈠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较高;
㈡具有法学讲师以上职称(法学硕士以上学位)或从事法律相关工作十年以上的专家,或者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专业能力较强的律师;
㈢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不良行业记录;
㈣了解社情民意、熟悉政府工作规则;
㈤曾担任政府法律顾问者优先考虑。
三、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者持相关资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及所在单位推荐函等资料到区政府法制办报名,并进行竞聘陈述。报名地点:铜川市印台区政府北楼316室。报名截止日期:2018年6月11日。
四、聘任及报酬
㈠审核。区政府法制办对报名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结合相关陈述情况择优拟定聘任人选。
㈡公示。对拟聘任人选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㈢聘任。公示期满,对无异议的人选,报区政府批准后,予以聘用,聘期一年。聘期内表现良好的,期满后可予续聘。
㈣报酬。按照《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组工作规则》给予报酬。
联系人:王瑞
联系电话:
原标题: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选聘区政府法律顾问的公告
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8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