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眉山市彭山区委组织部、眉山市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8年眉山市彭山区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招聘岗位招聘名额与有效报考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调减招聘岗位招聘名额;调减后仍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根据报考人员报名缴费情况,经研究,现对本次相关招聘岗位作如下调整(见附件)。
本公告由眉山市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原标题:眉山市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8年眉山市彭山区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部分岗位调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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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