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入围资格复审的人员确定办法
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遴选(选调)计划1:3的比例确定入围资格复审人选。
二、资格复审时间与地点
市纪委资格复审地点:市民中心12号楼302会议室,时间:10月13日(9:00-11:30,13:00-17:00),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观山路199号行政审批中心。
其他人员由各遴选(选调)单位通知,请各报考人员近期留意电话或短信通知。
三、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学位)证书等证明符合报考条件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职位条件要求中共党员的暂不提供材料证明)。公务员及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还应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本人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报考选调单位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应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相应任职文件复印件等。报考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或任职文件的复印件,须加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市(县)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印章。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职位的报考人员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的面试人选将在有关网站公布。面试公告后不再递补。
报考人员如在规定时间内无故缺席资格复审,视同自动弃权处理。
四、如有不明事项可致电(党群机关)、(行政机关)咨询。
请报考人员相互告知。
原标题:无锡市2017年市级机关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资格复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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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共 无 锡 市 委 组 织 部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