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乐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规定,乐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开遴选工作人员体检工作已于2016年6月7日统一集中进行,现将体检结果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体检结果“不合格”人员,如对体检结论有疑问,可在2016年6月 28日前将书面复检申请送交乐山市国土资源局人事科教科(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柏杨东路199号)。
复检时间另行通知。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检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资格。
原标题:乐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开遴选工作人员体检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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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6月21 日